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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一)”。
细看全文,主要是两个重点:
1.对于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属于违法行为。
2.在配方中添加或者产品宣称含有人寡肽-1或EGF的,均属于违法产品。
“药妆”宣称属于违法行为
我国现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广告宣传中不得宣传医疗作用。对于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属于违法行为。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不但是我国,世界大多数的国家在法规层面均不存在“药妆品”的概念。避免化妆品和药品概念的混淆,是世界各国(地区)化妆品监管部门的普遍共识。部分国家的药品或医药部外品类别中,有些产品同时具有化妆品的使用目的,但这类产品应符合药品或医药部外品的监管法规要求,不存在单纯依照化妆品管理的“药妆品”。
针对“药妆“的概念,PC酱特意采访了全方位美肤达人家弘老师。
时尚达人
IFA国际芳疗讲师
全方位美肤达人
长期担任各大美妆大赏评委
Q:“药妆”这个概念是官方名词吗?
A:这个不是官方名词,是品牌商业行销及品牌给自己定位所创造出来的名次。
早期宣称药妆的品牌,一般销售场所通常是会在药局或皮肤科诊所、或是由药师、医师所创立的品牌。
但现在市场乱象,很多品牌都宣称自己是药妆品或类医学护肤品。
Q:那现在很多产品,像医美面膜、喷雾,也宣称自己是“院线产品”,这种是不是也可以归到这个范畴里面?
A:在国内一般称“院线”,是指传统的美容院。有一些品牌,就直接针对于美容院做销售。所以现在说的院线,是否已经包含了医院或医疗院所,这个市场说法也比较模糊。
EGF不可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或宣传
表皮生长因子(Epidermal Growth Factor, EGF)又名人寡肽-1,是由53个氨基酸组成的 “53肽”,分子量为6200道尔顿单位。
人寡肽-1未被收录于我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年版),一般在医学领域使用较多,基于有效性及安全性方面的考虑,人寡肽-1(EGF)不得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
所以人寡肽-1(EGF)是因为不安全所以才被禁用吗?PC酱邀请了资深美容专家尼可老师来解答一下。
资深美容专家
Q:昨天药监局官宣人寡肽-1(EGF)不可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或宣传,是因为这个成分不安全吗?
A:不能说“不安全”,它是可以作为医用的,临床适应症为外用治疗烧伤、创伤及外科伤口愈合,加速移植的表皮生长。人寡肽-1(EGF)在正常皮肤屏障条件下较难被吸收,一旦皮肤屏障功能不全,可能会引发其它潜在安全性问题。
BUT,PC酱现在好多声称自己是人寡肽-1(EGF)的产品,其实都不含人寡肽-1(EGF),而是含寡肽-1。
寡肽-1和人寡肽1(EGF)非同一种物质。寡肽-1为甘氨酸、组氨酸和赖氨酸等3种氨基酸组成的合成肽。寡肽-1收录于我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年版),一般作为皮肤调理剂使用。
查询了食药监的相关备案产品,以EGF命名的产品还蛮多的。
PC酱随便抽查了几个,发现真的含人寡肽-1(EGF)的没几个啊。。
SOR EGF原液成分表
欧束EGF液体洁面皂成分表
纽西之谜EGF寡肽修护原液成分表
碧雯EGF补水紧致面膜成分表
秀诺EGF修护凝胶成分表
查了几款产品的成分,只有城野医生EGF精华修复原液是含有人寡肽-1(EGF)的。
此规定出来后,不知道这些产品会进行怎样的整改?我们继续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