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常见问题国外商标注册需要多长时间看你要注册哪个国家的,每个国家注册时间都不同的。涉外商标注册一般1~2年内就可以完成,当然有部分快的国家、地区有时半年左右就可以完成注册,如:香港,有部分慢的国家要4~5年才能够完成注册,如:巴西、印度等。申请国际商标注册所需文件1.一个商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一类商品、服务上的申请为一份申请。每个商标在每个国家、地区的申请需提交《申请至国外注册商标委托函》一份。2.每份申请需提交印制清楚的商标图样15张(不超过8CM x 8CM,不小于3CM X 3CM)。在美国等国基于使用基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每份申请还应提供3份商标实际使用标签。3.申请人在委托本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商标申请人中文名称、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一致。如申请人联系地址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不一致,请在联系人一栏注明。申请人有固定英文名称的,请提供其英文名称,如无固定英文名称及地址,请明确指示我公司代为翻译。 申请人如为自然人,请提供其名字的汉语拼音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填写商品名称时,请尽量填写具体的能为本产品消费者所理解的商品名称,基于国内注册向美国等国申请的,商品名称应与国内注册证上的商品名称一致。商品如专业化程度较高,应提供相应的英文译文。如没有而需我所另找专业技术人员翻译的,由此产生的实际支出由申请人负担。5.商标若为英文或其它罗马文字的,有含义但不为一般人所了解的,申请若知晓其含义,应注明其含义。商标若系纯图形商标,而申请人对其有固定称呼的,请告知其固定称呼。6.商标申请前若需办理检索(即查询)的,请于委托函中明确注明,如未注明,视为不打算办理检索。
本所在报告检索结果时将附参考意见,由申请人决定是否提交申请,除非申请人另有指示。由于各国商标主管当局检索人员的主观原因及可供检索的档案材料的准确度及及时性等技术原因,有时会出现检索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因此检索结果仅供参考,本公司将尽审慎之责,但不承担由检索结果所产生的任何责任。 办理检索需另交费用。7.申请商标如已在中国注册,请提供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分。8.申请商标如已在中国及申请国实际使用的,请尽量提供最早实际使用的日期,如申请时未申明的,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障碍再申明的有可能不被采信。如何在国外注册商标从现有保护商标的国际公约和惯例看,中国企业到国外注册商标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直接向所在国申请商标注册;二是通过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直接向所在国申请商标注册向国外申请商标注册时,一般应委托所在国的商标代理人进行。这一方面是由于申请人多不具备被申请国的商标法律知识,不了解申请的具体程序。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大多数国家都规定非本国国民申请商标注册须委托本国的商标代理人代为办理,至于委托哪一家代理人,则由申请人自己选择决定。申请人可以委托自己在所申请国的贸易伙伴代为寻找,也可以自己寻找,目前为许多企业所乐于接受的是委托我国的商标涉外代理机构办理。由于这些机构与国外的许多商标代理人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因此委托他们办理向国外的商标注册申请,手续简便,在时间上也较令人满意。委托这些机构办理时,只要出具相应的委托书,提供相应的商标图样(文字商标有时不必提供图案),指定必要的商品范围就可以了。若申请人委托自己在国外的贸易伙伴代为办理,双方应签订协议,写明以我方名义申请注册,以防商标旁落。通过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办理商标国际注册我国分别于1989年10月和1995年12月成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的成员国,因此我国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国际注册在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中的成员国取得商标的法律保护。
申请人在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之前,其商标必须首先在原居住国进行该商标的注册或在原居住国取得商标初步审定,并且初步审定的商标已刊登初步审定公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不得超出在原居住国注册的商标和服务范围。如果我国企业需到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成员国中的一个或多个国家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可以直接到国家商标局办理注册申请,也可以到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中文申请表,用中文填写后,按规定交国家商标局。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后,对有关申请手续进行相应的审查;手续齐备者,商标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将申请文件译成法文送达知识产权国际局,由其办理商标注册。国际局对申请进行审查后,即将该商标注册,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同时通知指定保护的国家(在协定中的成员国为一年,在议定书中的成员国为18个月)进行审查。这里需指出的是,国际注册并不能产生专用权,换言之,注册人的商标并不能直接在成员国受到保护。只有当注册人申请要求在某个成员国得到保护,且被请求国的商标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驳回其保护要求时,该国际注册商标才能在该国享有同本国注册商标相同的权利。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的程序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的文件包括:填写好的中国国际注册申请书一份(申请书由我司提供),申请书一定要加盖公章、国内商标注册证(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代理委托书、商标图样两张,若是彩色商标,需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文件后,即登记申请日期,编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送《收费通知单》。申请人接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尽快按数额缴纳费用,商标局只有在收到如数的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若两个月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便会将此申请文件及其它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这里应提醒申请人注意,国际局如在商标局收到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两个月之内收到商标局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国际局的收文日期,也就是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日期;如国际局在两个月之后收到该申请,国际局则将国际局收到该申请的日期作为收文日期和国际注册日期。如申请人想要指定保护的国家既有“协定”成员国,又有“议定书”成员国,而在本国申请注册的商标还未取得注册,或者说刚刚提交申请,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建议申请人可先就 “议定书”成员国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当该商标在本国注册后再就“协定”成员国提出后期领土延伸申请。这样既能马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又不浪费时间,尽快取得商标注册保护,特别是当该国际注册申请是在国内注册版权登记知识